2022 年 7 月 25 日欧盟修订实施条例 (EU) 2021/632,其中涉及受边境官方管制的动物源产品、动物副产品和复合产品清单 (https://eur-lex.europa.eu/legal-content/EN/TXT/?uri=CELEX%3A32022R1322)。 如果产品用于非人类消费,则必须申请进口授权。
根据这个修正的条例,从 2022 年 8 月 18 日起,该产品(来自羊毛脂肪的维生素 D3)因立法修订必须申请进口授权。
规定要求VD3生产商在在欧洲市场出口维生素D3时必须出具羊毛脂健康证明,针对如果在维生素D3微囊中含有明胶产品的情况还必须提供明胶健康证明。
在2022年11月,欧盟相关海关以维生素D3的原材料为羊毛脂的原由,启动了对其作为动物源产品法规上的第三方国家的进口限制。
直到2023年5月底,经过多方协商,EFSA达成共识,同意从第三方国家进口维生素D3到欧盟市场,并且对相应法规、所需要的手续和文件进行了规定。
然而,这些规定在实际操作上仍存在众多不确定性,尤其是不同欧盟国家的口岸实际执行上仍然存在差异。
根据EFFAMALL了解,目前仍然有部分维生素D3产品抵达欧洲口岸后,仍然面临海关的阻碍。当然,不少贸易商认为进口没什么大问题,可能是部分口岸海关执行过程放行情况良好。
总体来说,大多数欧盟饲料养殖终端企业以观望为主,观察后期的法规执行状况,再调整维生素D3的供货渠道。